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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的通知

发布者:艺术学院   时间:2018-05-25    点击:172次

艺院党字20164

 

 

艺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

联系党支部制度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校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善学院党的建设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密切院领导与党员群众的联系。现进一步完善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重视院领导联系支部点工作

加强学院党员领导联系支部工作,是密切院领导与各党支部和党员师生的联系,掌握基层党建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建设,加强党支部建设的一项有效措施。因此,学院党委从党的建设的全局出发,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通过这一途径,深入调查研究,抓点带面,不断加强党支部建设,不断提高学院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联系的主要内容

(一)参加联系点支部组织的政治学习,针对党员中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进行信念、宗旨、纪律、作风以及形势政策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

(二)了解和分析党支部班子和党员状况,总结支部工作经验,指导和帮助党支部做好党员队伍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民主评议和发展党员工作,对所联系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做好相关的指导和督促,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通报学院中心工作及重大活动情况,听取党员对学院的改革与发展、教学与科研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关心师生的呼声,及时解决党员、师生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三、联系的办法和要求

(一)每位院领导要高度重视,带头坚持和执行工作制度,原则上每月都能到所联系党支部调研指导工作。

(二)各联系点党支部要以此为契机,主动加强与支部定点联系人的沟通和交流,努力使院领导联系党支部工作全面深入、卓有成效。

(三)各联系点党支部要通过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加强与院领导的联系,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院领导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取得实效,推动学院党的建设工作上水平,为学院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附件: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安排表

 

 

 

 

 中共九江学院艺术学院委员会  

 

201648

 

 

 

 

 

 

 

 

 

 

 

 

 

九江学院艺术学院办公室         201648日印发

(共印20)

附件

 

艺术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工作安排表

 

姓名

职务

联系点

党支部书记

吴维勇

党委副书记院长

教工一支部(美术、绘画)

冯亚兵

教工五支部(机关科室)

彭小琴

王春生

党委书记

教工三支部(环艺、产品)

吴小亮

学生四支部(美术、绘画)

黄辉

 

党委委员

副院长

教工二支部(平面、服饰)

上官万平

学生一支部(平面、服饰)

蔡伟

欧阳时来

党委委员

副院长

教工四支部(音乐、舞蹈)

吴耘

学生二支部(音乐、舞蹈)

刘元明

 

副书记

学生三支部(环艺、产品)

沈杨(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