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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教研室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者:jiaowuke   时间:2018-05-07    点击:130次

一、  总则

为加强我院教研室建设,强化教研室的工作职能,充分发挥教研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造就一支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队伍,理顺基层教学单位的管理体制,提升艺术学院办学水平,在学校有关制度规范的基础上,特制订本办法。

二、  教研室体制

教研室的设置原则上根据艺术学院工作需要,以艺术学院现有本、专科专业为基础设置,是艺术学院管理、教学、科研的基本单位。

每个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各一名,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原则上须经教研室教师民主选举,有学院领导班子批准方能产生。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在学院领导班子统一领导下,负责本教研室的管理教学科研等工作。

教研室下设若干课程组,设置的课程组应为教研室所属专业的课程或其他专业同类性质的课程。教研室之间可根据课程需要进行教学交流、研讨。

三、  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条件

主任、副主任应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具有一定带头作用,一般应具硕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原则上年满52周岁不再担任。

四、  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的职责

1.负责教研室的日常管理。根据学院的统一部署,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组织学习上级政策精神,分配教研室成员工作任务,协调同其他部门的工作。

2.教师队伍的管理。根据学校和本单位师资培养规划,拟定教师培养计划,鼓励教师不断提高学历层次,推荐本教研室成员进修、访学;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制定培养具体计划,制定专人对青年教师实行传、帮、带;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教学团队建设。

3.教学管理。(1)负责本专业事务管理,组织本专业新专业申报和学位申报、制定本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安排落实各学期教学任务;(2)对课程组进行管理,组织课程组教师做好教学课件、网站、试题库等课程建设,组织课程编写授课计划;(3)组织开展教研活动。通过集体备课、示范教学、听课评课等工作,开展课程教学质量分析和评价活动,交流总结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4)做好教材的建设。根据课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教材建设规划,组织编写高质量教材和教辅资料。遵循择优选用的原则,保证使用教材的质量(5)组织教改研究课题的申报、研究;(6)组织本专业考试命题、阅卷工作;(7)做好本专业毕业论文题目的开发、质量控制工作;(8)组织教研室教师申报各类本科质量工程项目;(9)教学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做好教学资料的收集、整归档工作。教研室应当建立教师教学业务档案,包括教师的基本信息、各学期承担的教学任务、教学评价结果、教学研究立项与教学成果以及奖惩情况等。

4.科研管理。组织教研室教师(可联合其他教研室教师)申报各级科研课题,并展开研究;组织教师对本专业新知识、新问题展开研讨;关注学科前沿,组织教师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讲座;加强对外学术交流。

5.学生管理。加强与学生工作部门的配合,重点加强本专业学生的专业教育。

6.社会服务。在学院统一领导下,结合本专业或教研室特点,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活动。

7.参加院组织的其他活动和任务。

 

五、  附则                    

1.本办法于2017年修订。

2.本办法由艺术学院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