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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籍异动学生课程补修、免修申请相关要求

发布者:张碧静   时间:2011-08-28    点击:2176次

各二级学院:

为使转学、转专业、留级、复学等原因造成学籍发生变动的学生更好地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进一步做好这些学生课程补修、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补修、免修申请范围

(一)学籍异动学生课程补修申请范围:

1、转专业学生在转专业前未修,而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修读的课程,须补修。

2、留级学生在留级前已修但未通过,且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修读的课程,须补修。

3、留级学生在留级前未修,而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修读的课程,须补修。

4、休学学生在休学前未修,复学后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修读的课程,须补修。

(二)学籍异动学生课程免修申请范围:

1、学生只能对当前学期及以前的有关课程申请免修。

2、留级或复学学生在留级或休学前已修过的课程,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或合格以上(含合格)的,并且已修课程与当前开设课程的课程名称相同、教学大纲相同、当前开设课程学分大于等于已修课程学分,可申请免修。

3、转学、转专业学生在原学校、原专业已修过的课程,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或合格以上(含合格)的,并且已修课程与当前开设课程的课程名称相同、教学大纲相同、当前开设课程学分大于等于已修课程学分,可申请免修。

4、专升本学生在专科期间已修读且考核合格的课程,在本科阶段按培养方案规定须修读的,按《九江学院“专升本”学生学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课程补修、免修申请时间

学生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学期开学第一周

三、课程补修申请程序

1、补修程序:学生填写《九江学院学生补修申请表》(一式两份)(教务处网站下载),并交所在学院教务科研管理科,经批准后,由学生所在学院汇总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申请学生表学院和任课教师各留存一份。

2、免修程序 :学生(专升本除外)填写《九江学院学生免修申请表》(一式三份)(教务处网站下载),交学院教务科研管理科,经学院批准、教务处审核后,由任课教师将学生免修课程成绩录入系统。专升本学生填写《九江学院专升本学生免修申请表》,办理程序参照参照上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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