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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学生班级考核评比实施细则

发布者:张碧静   时间:2010-04-19    点击:174次

为加强我院学生的学风建设,根据《九江学院“校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九江学院加强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的要求和九江学院“校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学生动员大会上陈绵水书记和甘筱青校长的讲话的精神,参照《九江学院“优良学风班”评比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每学年,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班级中评选出3个“学风建设示范班”,奖金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专科班级中评选出2个“学风建设示范班”,奖金分别为300元、150元。并分别给予挂牌。所带班级辅导员也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二、成立评选委员会

由学院领导、学生科、团委、教务科负责人等组成“学风建设示范班”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科。

  三、“学风建设示范班”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全班学生“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关爱同学、潜心读书”,形成人人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优良班风。

  2、倡导校园文明,创建“十无”校园。本年度没有学生在校园内公共场所因有不文明行为而受到批评,也没有学生因违反校规校纪而受过任何处分。

3、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气氛浓厚:

  (1)全班学生成绩好。全班学生的学习成绩在本学院名列前茅;所学课程总人门数中,不及格的人门数在5%以下;没有因学习成绩原因而退学或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和大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一次通过率在本学院名列前10%(六级通过率作为参考)。

  (2) 组织参加学习经验交流、学习竞赛等有意义的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二次,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浓厚。

  (3)作业、实习报告、毕业论文等无抄袭作弊现象,考试无违纪行为,考试作弊一票否决。

(4)有健全的考勤制度,有完整的考勤记录,早读、早锻炼、晚自习的出勤率较高;课堂纪律较好,没有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积极倡导上课带书包,情况良好。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全班90%以上学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班学生参加学校、二级学院体育运动、体育比赛出勤率在90%以上。每学期组织全班性的体育活动不少于一次。

  5、在学费催缴方面,“零欠费”班级优先考虑。欠费班级以欠费1%为基数,高于1%一票否决。

  6、教室布置美观、整洁、卫生,定期打扫,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义务劳动。

  7、全班每个寝室均积极参加“文明寝室”的创建活动,文明寝室达标率达到80%;全班学生宿舍内无使用违规电器现象,宿舍无火灾事故,在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方面成绩显著。学生无未经学校许可在校外住宿行为。

8、全班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成绩明显。班集体每学期开展二次以上的课外科技文化活动,每学期参加各级各类课外科技文化活动的同学不少于本班人数的80%。

9、毕业班就业率,以90%为基数,高于90%的班级,按就业率从高到低排名,低于90%的班级一票否决。

四、“学风建设示范班”评选程序

1、各班级对照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并将详细的申报材料交学院学生科,同时填写“学风建设示范班”申报评审表。

2、学生科对提出申请的班级进行排队,初评,并把初评结果报学院“学风建设示范班”评选委员会。

3、“学风建设示范班”评选委员会根据各班的综合申报材料进行评比,并在学院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对“学风建设示范班”和所带班级辅导员进行表彰和授牌。

  

附:艺术学院“学风建设示范班”申报评审表

    

     艺术学院

                                             201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