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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教师调课暂行规定

发布者:jiaowuke   时间:2018-05-07    点击:190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学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现对我院教师停调课行为特做如下规定,请各教研室认真执行。

1、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期初排定的课表正常上课,课表排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遇有特殊情况要停课、调课者一般需在3天前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2、教师停调课必须认真填写《艺术学院调课通知单》,如实说明停调课理由,并与本单位教务秘书协商妥善安排好补课地点、时间及拟调地点、时间,事后必须及时补课。

3、教师填好《艺术学院调课通知单》,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后,由教师本人送交院教学科研科盖章后方可生效。

4、不填写停调课申请表而私自停调课者一律视为教学事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九江学院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教师停调课一律不得事后补办手续,如确遇非常特殊原因(如突生疾病)来不及办理书面手续,应首先电话报告院教学科研科,同时委托教务秘书及时代办书面手续。

6、教师因个人原因(如外出参加考试等),一律按规定办理好请假手续后,方可来教学科研科办理调课手续。

7、本暂行规定由艺术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