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大学生,鼓励广大同学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提高品德修养,开创先争优活动,对先进班级、卫生寝室及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个人进行表彰。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时间
每学期评选一次,对获奖者给予表彰,发放荣誉证书。评选及表彰时间为每下一学期的第一个月。
二、评选奖项
(一)先进集体
1、先进班级
2、卫生寝室
(二)先进个人
1、学习标兵(每班一人)
2、学习积极分子(按15%比例)
3、工作积极分子(每班二人)
4、体育积极分子(名额不限)
5、文艺积极分子(名额不限)
6、劳动积极分子(名额不限)
7、宣传积极分子(名额不限)
三、评选条件
1、先进班级:综合补考、违纪人数、考勤及教室、画室或琴房的卫生,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过关率等情况,在本院排名前三位者(除校级“文明班级”表彰外)为院级先进班级。
2、卫生寝室:一学期以来,无违章记录,卫生检查每次于90分以上的寝室。
3、学习标兵:思想品德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没有补考,未受过任何处分。学习成绩名列全班第一。
4、学习积极分子:思想品德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没有补考,未受过任何处分。学习成绩名列全班前20%。(除学校表彰外)
5、工作积极分子:思想品德好,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不怕困难,任劳任怨,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完成工作任务好,工作成绩显著。学习态度端正,没有补考或一门补考。
6、体育、文艺、劳动、宣传积极分子:思想品德好,没有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在某方面有较突出成绩:体育,在校运会上获取名次;文艺,在各类比赛中获奖;劳动,在劳动卫生中表现突出;宣传,在正规媒体上发表作品等,均可获此殊荣。
四、评选程序
班级评比上报学院团委、学生科考核认定,报学院领导审批。
艺术学院
200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