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完善育人机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制订本规定。
一、需及时与家长联系的12种情形
学生在校期间,当出现违法乱纪、学业预警、无故旷课、拖欠学费、晚不归寝、成迷网络、心理问题、突发疾病、留级退学、外出回家、意外事故、重要奖励等12种情形时,班主任或辅导员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二、联系家长的相关要求
1、违法乱纪。当学生出现违法、乱纪情况,班主任和辅导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家长通报相关情况。
2、学业预警。当学生出现学业预警,班主任在将学业预警通知书发给学生并要求签字的同时,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及时告知家长,请家长共同做好学生工作。
3、无故旷课。当学生出现无故旷课连续3天、一学期累计1周的情况,班主任要找学生谈话,并告知家长,请家长共同做好学生工作。
4、拖欠学费。当开学一个月内学生出现无故不交学费或恶意拖欠学费情况,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情况,敦促学生及家长缴纳学费。
5、晚不归寝。当学生出现经常晚不归寝的情况时,辅导员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请家长共同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避免意外事件发生。
6、沉迷网络。当学生出现沉迷网络游戏以致经常在校外网吧彻夜不归的情况,辅导员要及时与家长联系,要求家长加强学生的教育和引导。
7、心理问题。当学生出现情绪不稳定且严重影响到学习和生活的情况,班主任或辅导员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要求家长来学校做好学生的心理安抚或治疗工作。
8、突发疾病。当学生出现突发疾病情况,班主任或辅导员在及时安排其到医院救治的同时,要立即与家长联系,请家长赶来学校。
9、留级退学。当学生出现留级情况,班主任要将学生留级原因及时告知家长;当学生出现因旷课或其他严重违纪事项达到学校关于退学的规定时,班主任要及时联系家长,要求家长来校办理学生退学手续。
10、外出回家。当学生以家里有事或者身体不适为由需要请假回家、或请假外出,班主任在准假前要与家长联系,如家长知情并同意,请家长出具书面证明和安全责任承诺并附上家长身份证的复印件。
11、意外事故。当学生发生重大意外伤亡事故,班主任或辅导员要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并及时通知学生科负责人和学院相关领导,并根据学院领导意见通报家长。
12、重要奖励。当学生获院校及以上表彰奖励、省级及以上赛事获奖、入党等,每年学末,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告知家长,以促进学生更好成长。
三、实行责任制
1、班主任或辅导员。如所带学生出现以上12种情况时,班主任或辅导员必须做到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对相关联系情况做好记载。如学生出现相关情形,没有及时与家长联系,或提供不出相关联系记录证明,将追究班主任或辅导员的责任。
2、教务科。对学生出现学业预警、无故旷课、留级、退学等情形。教务科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学生科,由学生科督促相关辅导员和班主任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或妥善处理相关事项。如报送不及时或督促不力,将追究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3、学生科。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促、检查,以确保规定的有效落实到位。如督促、检查不到位,将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