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我院职称评审工作已于11月14日上午由职称评委会进行了评定。根据公平、公正、民主评议的原则,评委会仔细审核了申报对象的材料,对申报人员的水平、能力、业绩等进行了评价。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艺术学院副教授评定排名
序号 |
姓名 |
1 |
冯亚兵 |
2 |
李 苒 |
3 |
刘安民 |
4 |
赵珺果 |
5 |
潘 轶 |
艺术学院副教授评定排名(破格)
艺术学院讲师评定排名
序号 |
姓名 |
1 |
陈 凡 |
2 |
洪雄珺婕 |
3 |
李玥 |
4 |
鲍雯婷 |
5 |
黄 辉 |
6 |
周浔闽 |
公示时间为七天,从2013年11月14日至2011年11月20日。各科室、教研室或个人均可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以各科室、教研室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名,否则一般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311633
艺术学院
2013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