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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下半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4-06-26    点击:27448次

关于2013年下半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coco.lee 发布时间:2013-11-29 16:52:22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职称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安排,现将2013年下半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含低职高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聘任的人员

1、获得博士学位后符合低职高聘副教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2、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资格后(含以考代评),已达首聘条件的人员。

3、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资格未聘或暂聘一年的,现已获得硕士学位需办理首聘或续聘讲师职务的人员。

二、聘任条件

1、提交首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按【关于印发《九江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修订)的通知》】(九院字【200965号)文件执行。

2、申报低职高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论文(论著)和业绩条件,仍按《江西省高校副教授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的要求执行。

三、填表要求

1、符合拟聘职务条件的人员,需填写《聘任审核表》,对照聘任审核表内的相关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按表格规定要求粘贴相应的证件复印材料。

2、粘贴在聘任审核表上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的复印件,请按表格方框的大小缩放,要求复印件复印清楚。

3、低职高聘副教授人员将论文(论著)和业绩条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提供的课题材料应完整、有效。

四、其它事项

1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请于20131129-12月3,将相关材料报送所在二级学院(部门)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均须职岗相符,由所在单位(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以部门为单位,于123之前统一把《聘任审核表》及聘任信息表报送至组织人事部职称科

3拟聘人员提交聘任时需提供学历、资历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首聘人员需提交有效的继续教育培训证和计算机合格证。计算机如在免试范围内的拟聘人员需提交免试材料。

5、初级聘任不需要职称外语合格证,中级以上(含中级)聘任需提交获得资格所对应的外语级别职称外语合格证。在免试范围内应提供外语免试材料。

6、聘任工作涉及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指定专人,严格按时间节点落实此项工作未尽事宜请致电组织人事部职称科咨询。

联系电话:8334028 联系人:老师 老师

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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