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九江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23年7月修订)》等文件的要求,学生提出申请,经由班级评议小组、年级评议小组以及学院评议领导小组分级评议并公示,产生我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现予公示,公示自今日起截至2024年10月24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生科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名制,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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