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东117 负责人:韩韬
艺术学院管弦乐排练厅占地面积200平米,可容纳100名演奏人员同时排练。排练厅主要为开展器乐合奏教学、乐团实践排练服务,同时可兼做器乐观摩、考试等活动的场所。管弦乐排练厅目前承担了《合奏与重奏》课程,管弦乐排练、管乐排练等课程与实践教学活动。
管弦乐排练厅管理制度
本排练室是管弦乐团与管乐团艺术实践、合奏教学及相关艺术实践专用场所,为了保证排练厅的正常使用和合理应用,特制排练厅使用说明:
一、排练厅为院管弦乐团与管乐团及相关艺术实践课程使用,如需借用须向院乐团及相关负责老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排练厅。
二、爱护设施,节约用电,防火防盗。使用排练厅的人员严禁私自拆卸相关设备,禁止在排练厅做一切造成安全隐患的活动,如使用明火、抽烟、 接电器、充电等。发现设备有损坏应尽快告知排练厅负责人。
三、排练人员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严禁乱丢废物,严禁携带食物进入排练厅,使用后安排人员及时打扫,离开时须关闭排练厅相关配套设备,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四、排练厅内钢琴及音响不得随意挪动,杂乱物品特别液体物品不得置放钢琴和音响上,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五、凡使用排练厅的教师和学生,必须熟悉设备的各种功能和操作方法,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六、进入排练厅须事先检查排练厅相关设备、设施。如发现问题,须及时报告管理员,否则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七、排练厅严禁带闲杂人员进入
八、所有排练人员必须遵守排练室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者将取消其排练厅使用资格,情节严重者按学院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