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个人申报,职称分委会资格审查,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学院职称评审分委会评委审核并投票表决,同意下列同志(同一层级类型按姓氏拼音排序)参加学校高评会评审,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0日--2024年6月17日。
教授(1)人:吴晨晖(教学科研型)
副教授(7)人:何海燕、郭泗茂、刘佳、刘雅丽、詹伟国均为教学科研型
如有异议,请与学院办公室联系。
艺术学院职称评审分委员会
2024年6月10日